建设幸福河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按照市总河长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市2024-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宜总河长办发〔2024〕4号),我区需于2025年完成久桥河幸福河湖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我区久桥河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服务进行询价,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久桥河幸福河湖建设
(二)河流基本情况
久桥河是沱江右岸一级支流,全长39.28km,流域面积202.81km²,其中久桥河南溪段长12.8km,发源于仙临镇联盟村8社,流经长兴镇水口村、红德村、先锋村、东升村、新生村5个村,经裴石镇马村4组(两河口)出南溪区境,进入江安县铁清镇。
(三)服务要求
按照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河湖函〔2024〕9号)、《四川省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工作方案(暂行)》(川总河长办发〔2024〕1号)等省市文件要求,负责编制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按照《四川省级幸福河湖评定工作方案(试行)》(川河长制办发〔2024〕6号),负责自评和申报材料汇编;负责指导幸福河湖过程建设等工作。
(四)项目预算
待申请财政资金安排。按相应采购程序和需求,我局需掌握提供该技术服务的价格情况,现邀请各相关单位对久桥河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服务进行报价。
二、技术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和报价预算明细表;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五)企业征信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合同)。
以上报价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请在询价时间内密封送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五楼河湖与水资源管理股,也可盖章报送扫描件至邮箱282309405@qq.com
四、询价时间
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铃钦、吕守娥
联系电话:0831-3279639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北大街222号,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五楼河湖与水资源管理股。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