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住院费用结算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相当于住院治疗费用有一个上限,给我们减轻了很多负担,看病这些心头踏实了很多”,家住长兴镇的李阿姨因肋骨骨折,到宜宾市南溪区第五人民医院就医后不禁感叹道。如果按照传统的“项目付费”模式,李阿姨的治疗费用可能因检查项目、用药种类、住院天数的不同而波动较大,而在DRG支付模式下,李阿姨的治疗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
DRG支付方式改革作为一项全新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是医保实施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在南溪落地落实,区医疗保障局围绕“患者得实惠、基金可持续、医疗技术得发展”的目标多举措推深做实DRG付费改革。
优化机制增“效力”。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对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内容进行编码。开展事前审核,确保病历合理入组,避免串换编码、高套入组等情况发生,规范2024年全区医保DRG清算支出1.57亿元,推动医保基金覆盖率达到96.28%。
深化培训强“能力”。对接省市DRG视频培训会,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宜宾市CHS-DRG细分组方案(2.0版)》、《DRG结合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等课程13场次。邀请业务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病案及结算清单填写等多层次培训20余场次,培训医疗机构经办人员600余人次。
实化覆盖提“控力”。对11个基层病组,实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效同价,助力住院诊疗囊括DRG分组病组659个,病种覆盖率达到98.07%。专人专责指导全区17家医疗机构规范系统接口,并将其纳入DRG支付方式结算,医疗机构覆盖率已达到100%。
下一步,南溪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畅通医疗机构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付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病组支付标准与医疗质量评价的联动设计,引导医疗机构建立“成本管控-质量提升-效益增长”的良性发展闭环,积极有效降低患者个人就医负担,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撰稿:张鉴,审核:陈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