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仙临镇“醉美光明”乡风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具备展览条件,现将展示中心对外公开招租。
一、招租概况与范围:
1.招租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仙临镇仙临社区。
2.招租方:宜宾农沃商贸有限公司。
3.招租场地规模、数量:出租面积为2075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展厅、停车场、广场、窖池、库房等)。
4.招租对象:有意愿承包做酒类产品展览的单位。
二、招租要求:
1.单位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酒业项目投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公益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租用金(底价)每年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租期不低于10年。
4.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叁仟元整)、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招租方式:
1.公开竞标。投标方式:暗标(自备信封)、竞租申请表(机打盖章有效,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作废且不退还参选保证金),一口价、最高价为中标者(如中标者自动放弃、依次递补);中标者自动放弃不退还保证金;招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中标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其中包含投标保证金3000元(叁仟元),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设备、房屋、窖池等完好无息退还保证金;如设备、房屋、窖池等有损且非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房屋固有的质量原因导致,按维修价格扣除,不足的由承租单位承担。
2.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传达后3个工作日内与宜宾农沃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租金采取按年支付方式,并在当年租赁期结束前的60日内交纳次年租金;在合同期限内,如放弃租赁,需提前90日内告知招租方,如未告知,招租方默认承租方继续租赁。
3.承租期内展示中心的水电气等生产经费费用、设备维护管理费用及场内日常维护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四、相关事宜:
1.招租方不组织现场勘察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者可自行到场地勘察。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4日。
3.开标时间:2025年6月15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仙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前办理完成。
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以打款方式向招租方提交(账户:宜宾农沃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临支行;账号:61300120000008384),未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7.承租方若需对展示中心进行改造,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五、发布公告:
1.本次招租公告在南溪门户网挂网,同时在仙临镇人民政府张贴招租公告。
2.本次招租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农沃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六、联系方式:招租方:宜宾农沃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15283558877)。
宜宾农沃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