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福琼、李长秀4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0831—3185508
通信地址:南溪区德公路91号
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5年第14批)
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5年第14批) | ||||||||
序号 | 职工姓名 | 性别 | 工伤认定申请人 | 用人单位名称 |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发生地点 | 拟认定工伤意见 | 适用法律依据 |
1 | 向福琼 | 女 | 宜宾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宜宾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16日 | 宜宾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室 |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2 | 李长秀 | 女 |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中心卫生院 |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中心卫生院 | 2025年4月15日 | 宜宾市南溪区昭德路(川祖寺路段) |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3 | 李培陶 | 男 | 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溪区分公司 | 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溪区分公司 | 2025年5月15日 | 宜宾市翠屏区鼎业兴城B区17栋与18栋之间 |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4 | 苏开云 | 男 | 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溪区分公司 | 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溪区分公司 | 2025年5月2日 | 宜宾市翠屏区鼎业兴城B区13栋一单元门口 |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