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宜宾市南溪区文化馆等2家单位向我局提交了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报材料,经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认定宜宾市南溪区文化馆等2家单位为南溪区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拟认定就业见习基地情况表
序号 | 见习基地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有效期 | 备注 |
1 | 宜宾市南溪区 文化馆 | 张静 | 0831-3322040 18208210085 | 2025年7月至 2028年6月 | |
2 | 四川宜众劳务 有限公司 | 张莉 | 0831-8766688 19981469737 | 2025年7月至 2028年6月 |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