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 2025年7月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2025-07-07 11:55
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刘恒志进行公益性岗位聘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德公路91号(区政务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831-3323066;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电话:0831-3189762。
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7月7日
附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 就业岗位 |
1 | 刘恒志 | 男 | 本科 | 5115******0017 | 180****687 | 区司法局 | 社会救助 |
(拟稿:张秋娟,核稿:郑成艳,审发:赖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