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
2025-07-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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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南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并对实名举报人给予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方案设计不规范。在项目现场踏勘不实、闭门造车、弄虚作假,未做到“三进三出”规范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或者擅自变更初设方案,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或不符合建设标准的。

2.招标投标不合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监管责任未落实。项目施工、监理等现场人员应到位未到位,违规分包等。

4.工程质量不合格。未按图施工;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建设质量不达标;工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

5.项目推进不及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项目进度滞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计划推进,影响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6.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虚报冒领物资、未落实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7.建后管护不到位。因项目管护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荒废等问题。

8.其它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专线0831—3322261(工作日8:30—18:00)。

2.信函举报。邮寄至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1号,邮编:644100)。

三、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同一举报事项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件进行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共同领取并自行分配。举报事项处理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保密与保护

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实名举报(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奖励;提供明确的问题线索(时间、地点、具体违规情形)及佐证材料。

本次有奖举报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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