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道光南溪县新志》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南委史采〔2025〕4号
二、采购项目:《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设计印刷服务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及数量要求
1.中标方负责完成《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的设计制版、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电子文档和WORD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全书规格为190mm×290mm,传统仿古手工锁线筒装,封面为蓝色真丝绫面,裱字用白色真丝面料,蓝色真丝绫面上影印“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字样。全书约15万字160页(对折双页)左右,正文纸张采用27g手工宣纸(需甲方认可),排印规格统一;内页排版按古书籍竖排,每页16列。纸质、墨色一致,字距匀称、整齐,页码序号连贯;编校、设计、印制均按照国家书刊检测中心要求,严格验收。
全书印数100册,采购方实收成书100册。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南溪区的采购方指定地点。
3.《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方。
(二)过程控制
1.《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为内部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工作周期。《道光南溪县新志》点校版自交文字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南溪区的采购方指定地点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60天。在工作过程中,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三次校对全稿(每次两份,可单色印刷,并将校对稿送达南溪区)。采购方所有校对时间不计算在中标方工作周期内,具体计算方法按采购方制定的《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若迟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周期20%以上,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方,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四段综合档案馆办公楼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成品书如有与要求不相符或有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中标方负责包退、包换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的印刷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18: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四段综合档案馆办公楼2楼南溪区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邮编6441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一正本两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scnx.gov.cn/zwgk/)查询公告。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方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南溪区的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程序。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刚,联系电话:0831-3322302,13795984444;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