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陈小勤等933名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人员(含机关工勤)给予嘉奖奖励的公示
2025-09-04 17:0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单位)申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委审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研究,现对陈小勤等933名202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且符合嘉奖条件的事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 9月10日。对拟给予嘉奖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提供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南溪区正信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受理电话:0831-3333346
附件:陈小勤等933名2024年度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拟嘉奖名单
附件:陈小勤等933名2024年度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拟嘉奖名单.xls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