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街道推进 “三定” 机制,筑牢农村道路安全屏障
2025-09-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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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是连接城乡、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纽带,其安全畅通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农村交通流量的持续增长,道路安全风险也随之攀升。为此,南溪街道把推进“定时、定责、定区域”的“三定”机制,作为破解农村道路安全管理难题、筑牢安全屏障的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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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具有隐蔽性、动态性的特点,需通过常态化、周期性的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定时”机制要求建立科学的排查周期,结合农村道路的使用频率、季节特点和天气变化,制定差异化的排查计划。

在日常排查中,规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常规排查,实行“零报告”制。由街道交管办协调交管六大队、交运局、应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织村组干部对辖区内道路的路面状况、标识标线、安防设施、交叉路口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安全状态。针对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实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及时发现路面塌陷、路基冲刷、竹木倒伏、视线遮挡、积雪结冰等临时隐患。此外,在春节、开学季等交通流量高峰期前,开展集中排查,对农村集市周边、学校附近等重点区域的道路进行全方位“体检”。通过定时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实行闭环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积极协调争取隐患整治资金,确保每一处隐患都能得到及时治理,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定责到人:压实管理链条,凝聚共治合力

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涉及多个主体,需通过“定责”机制明确各方职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现象。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民参与”的责任体系,将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街道办承担农村道路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落实经费保障。街道交管办要定期和不定期在辖区农村公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交通违法整治。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农村道路库内)道路隐患整治、设施养护维修等工作。村干部作为村级道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日常巡查、隐患上报、宣传教育等职责,同时发动村民组成义务巡逻队,参与本村道路的安全守护。街道将对“两站两员”、村(社区)以考核、问责等方式,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挂钩,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形成“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共治格局。

定区域管控:精准施策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农村道路分布广泛、路况复杂,“定区域”机制要求根据道路特点和风险等级,划分管理网格,实行精细化管控。以村(社区)为单位,将辖区内道路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员,负责该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员需熟悉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情况,包括里程、路口数量、危险点段、重点车辆(如农用三轮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等信息,针对性开展管理工作。              

在交通劝导站及周边网格,劝导员要严格按照《南溪街道交通劝导员考核办法》上岗履职;在学校周边网格,重点加强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疏导,街道办在辖区内对13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1+2+2”人员护学模式,街道交管办专职交管员要按时参与“护学岗”,劝导、查处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显性违法行为;在农村集市网格,每逢集市日提前清理占道经营,维护交通秩序;在山区道路网格,重点检查路面隐患、安防设施、警示标志的完好性,遇恶劣天气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在重点货运源头网格,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加强对企业安全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严防“三超一疲劳”驾驶。同时,建立网格信息共享机制,网格员发现隐患或违法行为后,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及时上报,由街道交管办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处置,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快速联动”的管理效能。

“三定” 机制是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的有效解决方案,通过定时排查实现隐患动态清零,通过定责到人凝聚管理合力,通过定区域管控提升治理精度。下一步,南溪街道将进一步优化举措,确保“三定”机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破解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中的“盲区”和“痛点”,为辖区农村群众铺就一条安全、畅通的幸福路。(撰稿:周诗雨,审稿: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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