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机构的工作安排,加强全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加快补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短板,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103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宜宾市南溪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地区情况
南溪区辖2个街道、7个镇:南溪街道、仙源街道、大观镇、裴石镇、刘家镇、仙临镇、长兴镇、汪家镇、黄沙镇(本次编制工作不包含委托宜宾三江新区管理的罗龙街道和江南镇),辖区面积约528平方公里。属于低海拔地区,其地形地貌总体以低山丘陵为主,间有平坝。境内主要河流有14条,另有水库34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23座。
(二)服务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
(三)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宜宾市南溪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说明、概述、工程现状及建设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程建设规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管理与改革、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及相关附件、附表、附图等,形成我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全覆盖成果资料。
(2)完成202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形成我区202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相关成果资料。
(3)涉及的方案修改、评审、汇报等其他相关服务。
(四)服务要求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1039号)等行业规范文件要求,完成宜宾市南溪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服务,其中202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需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配合我局通过市水利局复核,宜宾市南溪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需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地方政府审批后配合我局报送至省农水中心。
(五)项目预算
待申请财政资金安排。按相应采购程序和需求,我局需掌握提供该编制服务的价格情况,现邀请各相关单位对宜宾市南溪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服务费进行报价。
二、编制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五)企业征信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合同)。
以上报价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请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我局接受报价函及相关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00。
四、询价时间
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雨、黄费政
联系电话:18383100062、15884743847
联系邮箱:1575895434@qq.com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北大街222号,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三楼水利股。
附件1.XX县(市、区)“十五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规划编制提纲(1).docx
附件2.XX县(市、区)202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1).docx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