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镇胜家村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主材供货单位和机械租赁机构,欢迎具有建筑材料生产或者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机械租赁业务的个体或者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大观镇胜家村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理事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观镇胜家村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材采购和机械租赁项目。
三、采购物资和机械租赁概况:
(一)材料类:具有建筑材料生产或者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1、石子(2-4公分1500吨),运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2、石粉(精石粉550吨),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3、4.25水泥(300吨),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4、片石(1000吨),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5、PE管道安装 DN100(1000米),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6、闸阀 DN100(10个),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7、智能水表 DN100(1个),输至胜家村1社,含运输及税费等;
最高限价:351730元。
(二)机械租赁类:具有机械租赁业务的个体或者企业
1、混泥土浇筑模板15cm、振动器、发电机等一套,由供货方自行养护,根据浇筑混泥土方量进行结算,预估工程量约2500㎡。
2、750#混泥土搅拌机一套及运输(425m³)。由乙方负责机械安装调试和安装电力设备,甲方负责提供场地。
最高限价:55000元。
四、供货及安装地点:大观镇胜家村1社
五、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
报名及投标须知:1、具有建筑材料生产或者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机械租赁业务的个体或者企业。2、营业执照(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4、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正式标书一份,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有效(标书内应包括:报名资料、报价单等,其中报价单须由投标单位按照供货类别逐一报价,然后汇总价格,不得只报总价,否则视为未响应谈判公告)。
六、其他要求:
1、供货商应在供货期内无条件满足业主当次供货品种和数量,在业主发出供货需求后3天内完成当批次供货;2、合同期内所有材料单价不做调差;3、付款方式为县级报账制,按月结款,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结算一次;4、水泥上下车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5、最终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七、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8日下午16:00截止。
八、报名联系人:唐玉雄,联系电话:15183151923。
九、开标时间:2026年3月2日9:30;开标地点:胜家村村委会 。
十、未尽事宜由大观镇胜家村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理事会解释为准。
大观镇胜家村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理事会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胜家村村民委员会代章)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