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朋友:
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守护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非法回流药以及倒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收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收集范围
1.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
-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的。
-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证明材料,协助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 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等方式,违规收取医保费用。
2.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例如:
-收集、留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购买药械、串通参保人员及第三方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以及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的。
- 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倒卖医保药品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3.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如:
- 将本人的医保身份凭证转借他人使用,或者伪造、涂改医疗费用票据及相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 通过重复就诊、超量开药、虚假就医等方式,恶意骗取医保报销。
-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二、线索提供方式
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涉及的机构名称、人员信息、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一)举报受理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
(二)举报受理电话:0831-3333629
三、线索处理及奖励措施
(一)线索处理
对于您提供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线索处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二)奖励措施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宜宾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举报人按查实的骗保金额一定比例奖励,最低奖励200元,最高奖励20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请您积极提供欺诈骗保、回流药、倒卖药品等问题线索,携手共建公平、公正、安全的医疗保障环境。
特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