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攻坚决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及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物业服务领域问题整改与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整治成效可感可及、民生实事惠民利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规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违规装修等行为未履行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日常服务响应迟缓、处理不力,导致业主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服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能力欠缺,无法保障基本服务品质等突出问题。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混乱、台账不清,收支不透明、不入账或账实不符;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未按规定定期向业主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挪用、截留、侵占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将收益转入专项账户;公共收益支出未经合规程序审批,用于与小区公共利益无关的项目等突出问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重点整治: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物业企业串通相关方抬高、虚增、截留、套取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对维修资金使用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业委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使用维修资金或多报、虚报维修项目套取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未依法依约履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责任;未建立规范的设施设备台账及运行、保养、维修档案;日常巡查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设备故障隐患;对电梯、消防、安防、给排水等关键系统的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未制定或未落实设施设备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维护或检测;对有限空间、外墙脱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致使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得不到保障等突出问题。
(六)其他问题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各类物业服务违规违约行为,如,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拒不按规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或规划批准,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共有部分的使用用途和功能;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等突出问题。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与征集范围不相符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
(三)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提供线索专线
本次线索征集采取属地原则,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地住建部门提供线索:
南溪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地址:南溪区仙源街道翠江路8号,邮编:644100,电话:0831—3326880,邮箱:594693829@qq.com。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信息,包括涉及的物业小区名称、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如有照片、视频、合同等,请一并提供)以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如所反映的线索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或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线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压案不办的,一经查实,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