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燃气安装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6-03-2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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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消费权益,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燃气安装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工程收费不透明、价格偏高:包括安装费公示不规范、计量不实、缺乏计价依据、未与用户按照规定签订协议或未履行告知义务等问题。

(二)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违规收取开口费、开户费等明令禁止的费用,或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计量装置、验收检验等不应由用户承担的费用。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以通气、点火为条件,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指定品牌燃气具或接受指定服务。

(四)借“个性化”名义乱收费:将常规安装转为虚假个性化需求,或在燃气表二次挂装、设施改造时,收费不透明、未事前约定。

(五)员工私自收费、不开票据:工作人员私下收受费用或红包,不按规定开具正规票据,企业监管不到位。

(六)工程质量不达标:违规使用无资质单位、无证人员或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七)限制市场竞争、设置不合理门槛:排斥第三方施工单位,或第三方施工前未与供气单位协商,导致工程返工、增加用户成本。

(八)服务定价不合理、材料未协商:户内设施安装、改造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使用材料未提前与用户协商。

(九)垄断经营:限定燃气工程只能由自己或利益相关方设计、施工、采购。

(十)计量计费不规范:存在燃气表错抄、漏抄、计费周期不固定,或使用未经首次强制检定的燃气表。

(十一)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服务及投诉管理缺失,未能有效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与征集范围不相符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

(三)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三、提供线索要求

(一)真实性:举报人应提供客观真实的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收费票据、合同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等)。

(二)具体性: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方名称、收费项目、发生时间、具体金额及详细经过。

(三)提倡实名举报: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征集方式

如发现上述问题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映:

(一)电话举报: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1-3322990,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0831-3333597,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31-3331471。电话投诉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投诉举报邮箱:3191459709@qq.com

(三)投诉举报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3号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股,邮编:6441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宝贵线索。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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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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