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镇龙山村2025年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油茶加工厂房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龙山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大观镇龙山村2025年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油茶加工厂房建设)。
三、项目概况:金属窗拆除103.74㎡,成品铝合金推拉窗5+9A+5中空玻璃103.74㎡,成品实木套装门34.2㎡,压型低波金属屋面板0.6mm厚383.86㎡等,具体工程量及图纸,请到大观镇政府查阅领取(联系人:阳先生,电话:18181680906)。
四、项目地点:大观镇龙山村。
五、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工程款:开工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进度款。在合同约定周期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工程计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后,未办理结算审核的,累计拨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80%;工程办理财政结算评审并缴纳质量保证金(工程款结算总额的3%)后,支付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100%。质保期复验合格后退回(无息)。
七、项目投资: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6.1799万元(含所有税费),本次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由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价3%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八、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
九、报名及投标须知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正式标书一份,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有效(标书内应包括:报名资料、报价单等)。
十、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6日下午16:00截止。
十一、报名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18181680906。
十二、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大观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十三、未尽事宜由大观镇龙山村村民委员会解释为准。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龙山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