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2026-04-01 11:12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有关规定,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经单位申报,逐级审核,现将拟享受该项补贴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2026年宜宾市南溪区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