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唐耀华等13名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 事业人员给予嘉奖奖励的公示
2026-04-0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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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单位)申报,区纪委监委审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研究,现对唐耀华等13名202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且符合嘉奖条件的事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对拟给予嘉奖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提供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南溪区正信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受理电话:0831-3333346

件:唐耀华等13名2024年度考核优秀的事业人员拟嘉奖名单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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