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人社发〔2025〕6号)文件要求,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8 年 5 月 28 日期间,新吸纳员工就业、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 6 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每招用一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给予该企业1000元一次性招用工补贴。经申报审核,现将拟享受该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贴明细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