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飞马村农业灌溉条件,提升农田水利保障能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与粮食安全保障,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定本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南溪区大观镇飞马村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1. 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飞马村
2. 建设内容:新建PE输水管网主管2000米(管径110mm)、分管2400米(管径50mm);将原有30千瓦电机水泵更换为37千瓦卧式离心泵,配套安装配电设备1套、高扬程潜水泵2台;具体以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为准。
3.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且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相关行业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工程造价
本项目发包价:22.76万元(含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3年内(2023年5月—2026年5月)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利或灌溉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六、报名及保证金事宜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大观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3. 报名资料(需现场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材料缺失不予以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 投标保证金:金额:6830元(陆仟捌佰叁拾元整)
户名: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观支行
账号:88150120046616742
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6:00
退还方式:未中标人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条件、交通、水源及施工环境等情况,踏勘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安全责任自负。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619036658。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 谈判时间:2026年5月8日16:30
2. 谈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缺席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九、中标确定方式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单位。
十、合同签订及履约
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 工程完工后,由业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十一、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我镇项目建设黑名单。
2.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明确。
3. 本公告由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