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6〕3号)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逐级审核,现将我区2026年第一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南溪区2026年第一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预拨)和岗位补贴统计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南溪区2026年第一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预拨)和岗位补贴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