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给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公示
2026-05-0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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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文件规定,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求职补贴,经审查,现将拟享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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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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