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家电和数码产品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6〕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南溪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参与企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资格条件
(一)在四川省内开展销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包含线上和线下、不限规模,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主营家电或数码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数码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正规数电发票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个人实名、商品品类、规格型号、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水效)等级等。
(四)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五)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具备资料归档能力,须留存国补资料至少5年。
(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企业库、商品库、基准价格库、产品数据信息库等信息。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通过系统传输方式,及时回传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信息系统,供主管部门审核和排查,作为资金兑付的主要依据。
(七)提供企业征信报告,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审计和联合检查等违法违规记录。
(八)2025年参加政策效果较好,积极配合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未被主管部门发现违规情形和引发较大规模投诉。
(九)承诺遵守四川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购买补贴相关政策,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销售企业违规的,被查实违规自愿接受处罚退出以旧换新企业名单。
二、申报资料及要求按要求,企业自主自愿提交报名资料,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初审,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并公示,商务厅备案。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盖章纸质件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报送):
(一)承诺书
(二)参与商户申请表
(三)参与商户信息采集表
(四)参与销售网点明细表
(五)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人(正反面)
(六)门店正常经营照片(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含门头及内部照片各一张)
(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完整《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能证明其具备良好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的其他材料(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经营主体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制度,进销存系统截图等)
(九)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商户需提交废旧家电回收能力证明材料: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 m.gov.cn/loginCorp.html)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注册备案登记的,登录平台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没有完成备案的,提供与合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并附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十)商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责任:应签署承诺书并交由宜宾市南溪区服务业发展局留存,积极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做好营销宣传和业务培训;企业要做好系统相关信息填报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在活动期间应严格规范经营,不能提价、捆绑、搭售等,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二)法律责任:参加活动企业如不履行相关责任,经宜宾市南溪区服务业发展局提示后仍不改正,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该企业参加活动的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三)资料报送南溪区各家电和数码产品销售企业请在活动开展期间每月5日18:00前将报名资料纸质档报送至宜宾市南溪区服务业发展局二楼产业发展股处,PDF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583353620@qq.com。
咨询电话:0831-3833121
附件:1.2026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商家申请表
2.承诺书
3.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4.参与销售网点明细表
宜宾市南溪区服务业发展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