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2026年5月29日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对“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服务项目”的询价(第一次)进行审核,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询价相关规定,现开展第二次询价,诚邀符合资质的经销单位参与报价。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请予以报价。
一、工作内容
采购β射线烟尘检测器1台、便携式VOC气相色谱仪1台、便携式油烟检测仪1台、北斗系统无人机1台、ICP-MS 1台、ICP 1台、微波消解仪1台、石油红外测油仪1台、COD消解仪1台、全自动智能蒸馏仪1台,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4台,仪器设备需满足要求(详见附件2)。
二、需提供的报价相关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若报价人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意向的单位按照附件1格式参与报价,所有报价材料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及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3日18: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报送南溪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31-3185978,邮箱:nxqhjz2024@163.com。
附件:1.XX公司关于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服务项目的的报价单
2.仪器设备满足细则
附件1XX公司关于采购一批仪器设备服务项目的的报价单.docx
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