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2026-06-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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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资金发放对象是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中职(含技工)学生、专科(含高职)学生、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通过对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助学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以及在校证明等资料的审核并发放助学金。2025年我区助学人员共20名,发放总资金5万元。

资助对象: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中职(含技工)学生、专科(含高职)学生、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项目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资金额度:5万元

项目负责人:南溪区民政局局长言学平

联系方式:0831-3322323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项目申报情况,我们将资金进行了分解下达,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同时,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问责机制。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该项资金发放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中职(含技工)学生、专科(含高职)学生、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截止2025年12月30日,南溪区民政局已向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20名年满18周岁的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完毕助学金,资金发放覆盖率100%。受资助儿童生活学习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解决受资助儿童基本生活学习问题,增强了受资助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宜宾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宜财发〔2021〕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72号等。

项目图片展示:


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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