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宜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宜宾市南溪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评审工作。各镇(街道)、相关单位积极动员、认真推荐,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实地走访调研、专家评审小组初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产生了宜宾市南溪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日(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 20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周雨曦
联系电话:15775990277
电子邮箱:250300770@qq.com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游客中心三楼区文广旅游局
邮编:644100
附件:南溪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