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城镇污水管网破损、溢流、直排等造成水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依据《宜宾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版)》(宜环规〔2025〕1号),现面向全区持续公开征集南溪区范围内污水管网破损、溢流、直排等水污染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含检查井、提升泵站及附属设施)因破损、老化、堵塞,造成污水跑冒滴漏、溢流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或周边环境的问题;
(二)雨水排放口出现水质颜色、气味明显异常(如发黑、发白、发黄、发红等),或带有油污、泡沫、浑浊等显著污染特征的问题;
(三)向城镇污水管网倾倒工业废渣、危险废物或其他废弃物的问题;
(四)其他可能导致城市水环境污染的问题。
二、征集方式
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的方式提供线索:
(一)联系电话: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0831-3839870
(二)来信来访: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四、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属地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查证属实后,按以下标准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对被举报人违法行为查证属实,但被举报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或只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处罚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二)对被举报人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视罚款金额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0元奖励。
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有效举报人(以受理单位登记时间为准)。
五、有关说明
(一)线索提供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问题发生的具体位置、能够说明情况的影视图片资料。
(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护,请广大人民群众放心。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线索,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南溪!
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