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贴的公示
2026-07-02 16:22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lt;宜宾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八条政策措施gt;的通知》(宜人社发〔2025〕6号)文件要求:“对企业新吸纳员工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新吸纳员工应为首次在宜参保),按照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招用工补贴(与企业招工成本补贴不重复享受)。”经申报审核,现将拟享受该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贴明细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