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0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lt;宜宾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八条政策措施gt;的通知》(宜人社发〔2025〕6号)文件要求:“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进入市内用人单位(机关单位lt;含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gt;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且参加劳动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经申报审核,现将拟享受该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在宜就业一次性补贴明细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