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审计局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6月13日对我局2022—2024年度科技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25年7月14日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审计共计反馈问题3个,均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我局在收到《宜宾市南溪区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南审专调报〔2025〕2号)文件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思路、整改责任人,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期内已完成3个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1:科研仪器的管理单位未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整改情况:我局已督促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认真落实管理单位相关职责,现红光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立了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严格按照制度运行。
问题2:区级配套资金24245元未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7月23日区财政局已将南溪区承担的2024年第三批省级计划项目和2024年“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区级配套资金24245元划拨到我局,我局于2025年7月29日将24245元全部支付给南溪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5年7月31日—8月4日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向我区110名专家及信息员支付16984元信息补助费,剩余部分资金将通过原渠道退回区财政。
问题3: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我局已督促南溪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已于2025年8月31日对非科技兴村方向的宣传资料制作费、计算机配套产品费用等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4284元限期归垫。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以整改促提升、以规范促发展,推动经信科技各项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