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落地实施,压实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主体责任,健全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联动共治机制,10月28日,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六大队、南溪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召开《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辖区5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户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上,宜宾市交管六大队、南溪区交警大队分别就路面通行监管板块开展宣讲,详细解读车辆上牌登记、头盔佩戴、载人载物、通行禁令、改装车上路查处等交管规定,同时从交通事故案例入手,阐明非标、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重大安全隐患,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做好购车群众交通安全提示。
随后,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核心条款开展解读,重点讲解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要求、3C认证、禁止非法改装拼装、维修经营规范、配件管理以及经营主体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销售、维修门店不得销售不合格车辆、电池,不得违规加装改装,落实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主体责任。
下一步,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销售、改装等行为,推动《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落地见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撰稿:杨黎,审核:夏澍)